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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麥知快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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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多企業(yè)都知道,對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的布局和保護一定要趁早,才能在市場上搶占先機。
近日,在繼拼多多申請“百億補貼”商標后,蘇寧易購也開始相關(guān)商標布局。
2020年3月4日,蘇寧易購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第44348955號“24期免息”商標,該商標注冊在第35類廣告銷售類。目前該商標還處于審查階段。
蘇寧申請的“24期免息”是第35類,也稱“萬能商標”,這可是商標注冊一個重要類別,幾乎涉及各行各業(yè),可見其對企業(yè)的重要性。
以電商、電銷平臺為例,第35類是所有電商、電銷平臺等必須注冊的大類,否則將面臨侵權(quán)或被侵權(quán)風險,帶來不必要的經(jīng)濟損失和品牌負面影響。
而分期免息付款目前已經(jīng)被大量應用在各大電商中,3期、6期、12期、24期等比比皆是。
不過作為商標,這好像還是第一次出現(xiàn)。在商標局官網(wǎng)先后檢索了“3期免息”、“6期免息”、“12期免息”均沒有搜索到結(jié)果。不過,通過搜索到的一些與“免息”相關(guān)的商標來看,目前還沒有申請成功的。
那么“24期免息”作為商標是否合適,還是已淪為通用名稱。還要看審查員的進一步審理結(jié)果了。
根據(jù)我國《商標法》第十一條規(guī)定,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:(一)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、圖形、型號的;(二)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(zhì)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數(shù)量及其他特點的;(三)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。前款所列標志經(jīng)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,并便于識別的,可以作為商標注冊。
近年來,各大電商之間的白熱化競爭早已蔓延到商標領域。幾乎各大平臺都申請了屬于自己的電商營銷相關(guān)的商標。阿里巴巴最早申請了雙十一商標。京東隨后也申請了雙十一系列商標,但遭到了阿里巴巴提起無效宣告,為此雙方對簿公堂。
由此可見,提前搶占商標一席之地至關(guān)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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