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6-13瀏覽次數:
姚昌國申請人:
您于2016 年4 月29 日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,專利申請?zhí)枺?/span> 2016203778870、2016203778832 。我所于2018年6 月12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(fā)出的繳費通知書,無法通過電話、微信和QQ等方式聯系到您本人,請見本公告通知后,十日內與我所取得聯系,以便妥善處理,否則造成專利權喪失或其他法律后果與本所無關,本所已履行告知義務。
特此公告!
成都天嘉專利事務所
2018年6月13日
川公網安備 51010702001414號